各有关考生:
根据省考办《关于201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》(粤考办〔2014〕30号)要求,考生在参加201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《高等数学(一)》等12门课程(详见附件)考试时,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;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,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、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。
附件:201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一览表
深圳市招考办
2014年10月11日
附件
201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一览表
序号 | 课程代码 | 课程名称 |
1 | 00020 | 高等数学(一) |
2 | 00022 | 高等数学(工专) |
3 | 00023 | 高等数学(工本) |
4 | 01864 | 高等代数(一) |
5 | 02002 | 数学分析(二) |
6 | 02005 | 常微分方程 |
7 | 02014 | 微分几何 |
8 | 02120 | 数据库及其应用 |
9 | 10544 | 线性规划 |
10 | 11401 | 中学数学方法论 |
11 | 11402 | 应用统计方法 |
12 | 11503 | 组合数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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